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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资源回收(不含南海辖区禁止经营以及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);从事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领域的科学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;资源综合回收项目的设计、施工;环保设备的生产及销售;投资与资产管理(实业投资活动);控股公司服务;货物和技术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;国内贸易、贸易代理;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:冶炼废渣、固废品的收购、提炼、深加工及贸易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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